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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农商行“线上消费 积分加倍”活动



一、活动主题:

“线上消费 积分加倍”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日——2021年7月31日(以下简称“活动期间”)

三、参与对象:

武汉农商行汉卡信用卡持卡人(专项车位分期卡、专项装修分期卡、美团信用卡等特殊卡种除外)以下简称“持卡人”。

四、活动方案:

活动期间,持卡人通过“武汉农商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公众号参与“积分加倍”活动,报名成功且使用报名卡片绑定微信、支付宝、美团快捷支付,每消费1人民币可累计武汉农商行信用卡2倍信用卡积分奖励。每位持卡人每月最多可获得3万信用卡积分奖励。

五、活动细则:

1.活动期间,持卡人通过“武汉农商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公众号活动专区参与“积分加倍”活动,报名成功且使用报名卡片绑定微信、支付宝、美团快捷支付,每消费1人民币可累计武汉农商行信用卡2倍信用卡积分奖励。每位持卡人每月最多可获得3万信用卡积分奖励。

2.活动期间统计的快捷支付消费交易记录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为准,持卡人所提供的消费交易记录不能作为积分奖励获得凭证。

3.活动仅针对微信、支付宝、美团快捷支付消费交易给予积分奖励,其他移动支付和消费交易不享受积分奖励。

4.积分加倍活动需要持卡人通过我行微信公众号报名参加,报名当月起有效。报名月前的指定消费不累计双倍积分,报名后的指定消费方可累计双倍积分。每名持卡人每月最高可获得3万积分奖励。

5.因取现、转账、分期付款、还款、退货产生的交易不适用于本活动,如持卡人在获得奖励积分后发生撤销或退货交易,我行将扣回该笔交易的奖励积分。

6.当月积分奖励将于次月月底前入账至客户参与活动的报名信用卡账户中,如果在积分导入时该账户状态不正常(如发生销卡、销户等)或不符合积分奖励规则(如取现、转账、分期付款、还款、退货而产生的交易),导致积分无法正常导入该账户的,该积分奖励自动取消,不另行通知。

7.信用卡2倍积分奖励最小单位为2积分;单笔消费金额小于人民币1元将不累计积分,每月积分奖励按持卡人当月满足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向下取整计算(如消费1000.8元累计1000*2积分,即2000信用卡积分)。

8.奖励积分有效期自奖励到账之日起,有效期三年,过期自动作废,不再另行补发。

9.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与商户恶意串通以各种形式损害银行权益;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或持卡人账户出现任何非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逾期、风险管控、限制或停止用卡、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的;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章程》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行为的,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将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积分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扣除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10.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有权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奖品等),修改后的活动条款及细则在“武汉农商行信用卡”官方微信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

11.持卡人成功报名参与活动,即视为同意《线上消费积分加倍》所有条款。以上活动及未尽事宜,同时受《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章程》、《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业务规定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