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elyer牛人大佬:
2020-10-14
一名无业男子,从他人手中得到国外邮箱数据账号和密码,在互联网上用QQ群的方式对外出售,获利两万多元,结果因非法获取他人信息罪,被法律惩处。
据了解,这名90后男子从2014年开始从他人手中得到国外邮箱数据账号及密码。对被告人获取的100万组邮箱数据进行登入验证发现,共扫描邮箱数据179427组,可以正确登入的条目为65458组。被告人被警方抓获归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刑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依法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24407.5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犯罪工具手机一部、电脑机箱一台、银行卡一张都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第一,法律依据中的用语为“公民个人信息”,此“公民”并未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根据文义解释规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中的“公民个人信息”,并不仅限于中国公民的个人信息,还包括外国公民和其他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
第二,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均是体现了对非中国籍公民的保护。即无论是在我国境内权利受到侵犯的外国人、无国籍人,还是我国境内危害行为侵犯境外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的相关刑事案件,我国均享有当然的刑事管辖权,且适用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作为刑事犯罪之一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同样适用如上管辖。
我是坏虫牛人大佬:
这些狗日的越来越严了
yepinf牛人大佬:
淦…
接下来是 apple id??
shtdalao牛人大佬:
看来挺挣钱的
biubiu牛人大佬:
接下来是?
huaheshang牛人大佬:
才几万块,唉
已注销账号牛人大佬:
无语:@
xxfoo牛人大佬:
不会是live邮箱吧?
ssjoy牛人大佬:
神了,什么时候把APP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逮几个走啊
scv牛人大佬:
言论严控,没有任何隐私,出事的都是通过qq微信出售